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 第四册 电气工程 第五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六册 通风、空调工程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街道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