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竹 县 双 拱 镇 中 心 小 学 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和 加 强 我 校 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管 理 工 作 , 防 止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危 害 环 境 , 维 护 公 共 安 全 , 保 障 我 校 师 生 员 工 身体 健 康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等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 制 订本 办 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列 入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的 具 有 腐 蚀 性 、毒 性 、 易 燃 性 或 者 感 染 性 等 一 种 或 几 种 危 险 特 性 的 或 者 不 排 除 具 有 危险 特 性 , 可 能 对 环 境 或 者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有 害 影 响 , 需 要 按 照 危 险 废 物进 行 管 理 的 固 体 废 物 和 液 态 废 物 ( 以下统称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置 管 理 。 第 三条 学 校 设立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工 作 领导小 组, 统一 领导、协调学 校 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管 理 工 作 和 设定危 险 废 物 排 放限额;各相 关 学 科应明确一 名 负责人 分管 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管 理 工 作 ;实 验室 与设备管 理 处 负责实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管 理 工 作 的 检查监督;后勤管 理 处 负责危 险 废 物 的 收集与处 置 工 作 。 第 四条 建立学 校 与二 级单位分级管 理 的 模式。 建立“定额管 理 ,超额自理 ”的 危 险 废 物 排 放机制 , 分实 验 室 进 行 计量管 理 , 全 面建立“谁排 放, 谁付费”的 管 理 制 度, 由学 校 、 学 院和 实 验 室 共 同承担排放费用 。 第五条 学校对危险废物排放情况进行审核,建立监管监控机制,定期公布危险废物排放数据,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节约有奖,超支自付。 第六条 凡可能产生污染环境的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和单位,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危险废物源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