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理实验中心实验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物理实验A、大学物理实验B 二门课程(以下统称物理实验课)独立于大学物理理论课,成绩单独评定,不及格或违纪者要重修,与大学物理理论课成绩无关。 物理实验课程成绩评定包括以下三个过程:单个实验成绩评定、课程成绩汇总,网上成绩录入。 一、单个实验成绩评定 单个实验成绩记入《学生出勤及成绩记录表》(见附表 1),评定方法如下: 1、每个实验按百分计,根据学生完成的内容和质量评分,分值及评分办法见表 1,指导教师要参照本表并结合实验内容和要求制定每个实验具体的评分标准: 表 1 物理(单个)实验成绩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满分 等级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评分办法 比例 10% 35% 35% 15% 5% 预习 20 >17 17-16 15-14 13-12 <12 检查预习报告,讲授时教学互动(原理掌握) 操作与数据记录 40 >35 35-32 31-28 27-24 <24 操作时检查和询问(操作技术) 数据处理与报告质量 40 >35 35-32 31-28 27-24 <24 报告批阅(数据计算,误差处理,回答思考题,报告信息等) 出勤与纪律扣分 无上限,按一、2 条标准在总分中扣。 根据出勤和纪律 说明:表 1 中的分布比例是对整个实验项目的全体学生而言。各班之间可能存在整体水平差距,每班内同学之间可能大部分水平接近,所以教师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时要视具体情况客观、科学地执行。 2、出勤与纪律扣分: 学生实验成绩记录表上无签名者视为未到,教师要注明缺勤类别及扣分: (1) 事假扣 20 分,记 S-20。 (2) 病假要出具系部或者医院的正式证明,不扣分,记 B,教师安排时间补做。无正当手续者按事假处理。 (3) 旷课者记 K,可补做实验,扣 40 分。 (4) 迟到每 5 分钟扣 10 分,记为 C-10;不足 5 分钟者按 5 分钟计。 (5) 迟到 10 分钟以上,当堂不准做实验,要申请补做,分数按(4)标准计扣。 (6) 实验报告不按时上交,每天扣 5 分。不交实验报告者,数据处理与实验报告 40 分计为 0。 (7) 预习报告不合格当堂不准做实验,申请补做,扣 20 分。 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适当扣分,严重者上报实验中心,取消实验资格,课程成绩不及格。 二、课程成绩汇总 实验课结束后由指定教师将实验成绩按班录入《学生实验成绩汇总表》(见附表 2),其中不管任何原因未做实验并且未补做者成绩一律记“-1”,课堂违纪无成绩者记“-2”。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