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职能:审计本身固有的内在功能
它是由审计本身的特征和地位所决定的,是审计本质的客观反映
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的职能、经济评价的职能和经济鉴证的职能
审计作用:根据自身的功能去完成审计任务所产生的客观效果
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具审计作用:有制约、促进和证明的作用
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行使审计职能、完成审计任务、达到审计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术的总称
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而不只存于某一审计阶段或某几个环节
审计工作从制定审计计划开始,直至出具审计意见书、依法做出审计决定和最终建立审计档案,都有运用审计方法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独立: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如果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不能保持独立,存在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或屈从外界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
客观: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平,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性
注册会计师在许多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在不同情况下均应表现出其客观性
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
或有收费: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审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地或最终结果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