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小蜜蜂家政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实现企业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长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二章 员工入职与试用 第三条 公司坚持用人原则:重能力、重潜质、重品德
第三条 招聘条件:严格按照公司各岗位应具备能力执行
除此以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四条 入职: 1 、凡新进员工须提供相应证件、履行报到手续,主管行政部门将档案保存完好
2 、新进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未满1 8 周岁,不得录 用为公司员工
3 、员工试用:公司管理人员最 长试用期不得超 过 3 个 月 ,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 个 月
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录 用为正 式 员工并 签署各项 协议,依 法享 有公司各项 福 利 待 遇
不合格者,予 以辞 退
4 、实习人员入职:签署实习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按照公司各项制度统一管理
5 、新进员工培训后方能到岗
第三章 员工离职 第五条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行政部审核,部长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行政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于员工离职前一周举行座谈,并将信息记录、反馈,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第七条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第八条 行政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结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第九条 员工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十条 行政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第十一条 知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