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上海闵行区小升初招生政策一览招生意见: 2024 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疼惜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4 年本市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招 生 入 学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 沪 教 委 基〔2024〕89 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法律法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 2024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入学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进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对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学校生的合法权益,法律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依据十二五期间我区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转变,整体规划本区教育事业进展。加强对本区内生源摸底调研工作,依据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招生打算,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的范围,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同学都有相应的学位。 第 18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准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沟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扬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同学并依据测试成果分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试验班;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各类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同学所供应的奥数成果、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同学个人简历等材料。 二、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 1、关于事业规划的编制。我局依据辖区内生源的实际状况,确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同时依据各学校供应的新生预报数,结合幼儿园供应的生源信息,以及公办学校毕业生数,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打算,镇管学校招生打算在征得镇教委的同意后确定。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打算之外自行招收同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