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升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扩大业务收入、控制工程成本和其它成本费用的开支,特制定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单位年度工程施工经营活动的依据,是我单位工程经营管理制度的核心,贯穿于工程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高我单位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 (一)实现全员参与,协调各施工作业队和各部门的目标和活动,使职工对我单位的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有一致的认同,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现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将工程预算作为一种理念在单位内部推行,使各级施工队、各级职工真正做到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相结合; (三)实现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使我单位的工程建设施工体现在预算管理之中; (四)实现管理过程与管理结果相结合,通过预算管理对工程施工预算期内全部经营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对管理过程进行控制、对经营活动的结果进行考评。 第三条工程预算管理采用“两级主体、两级考核、一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两级主体是指工程施工项目部和单位两级预算主体分级编制,形成预算;两级考核是指单位对工程项目部进行预算考核,工程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进行预算考核;一级管理是指预算管理权限在单位。工程项目部编制和执行项目预算,并对工程各施工队实行项目考核。 第四条 单位实行工程项目预算制度,每一工程项目编制一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的工程施工项目。单位对外租赁业务,不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为了推行工程施工预算管理,在单位设立预算管理督导组,在各级项目部设立预算工作小组,各级项目部的预算工作小组在预算管理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上述组织和人员都是非常设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和召开会议。 第七条 工程施工预算由各工程项目部编制,并报段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预算管理督导组是单位实施预算管理的权力机构,归段管委会领导。 第九条 预算管理督导组由段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组长提名,共 3-5 人。 第十条 预算管理督导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与本制度有关的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其中包括与预算管理有关的考核与奖惩办法; (二)下达单位的年度工程施工预算方案; (三)确认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例外事项,并根据该例外事项建议预算调整方案; (四)仲裁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间所出现的矛盾; (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