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合理化建议 确保实现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目标,通过对本工程及其管理体系的了解与分析,结合投标人多年在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中的经验,就工程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优化设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1、加强对设计标准的管理 建设单位在设计概算批复之后,改变项目的建筑功能、标准、档次等导致造价突破初始概算批复额。为此建议业主一是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尽可能的避免建筑功能、标准、档次的提高,严格按可研的功能定位、设计的标准、档次实施,二是要对设计单位提出限额设计的要求,以预防突破概算。 2、加强对施工图纸质量的管理 咨询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核,一是要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费用测算,二是要核查设计变更的原因。根据我们的项目管理经验,有些设计变更是由于前期设计深度不够或设计质量缺陷造成了施工过程的重复调整修改,从而导致造价突破初始概算批复额。为此建议业主应加强前期的设计管理,一是尽可能的给出饱满的设计时间保质保量的完成设计任务,二是在设计委托合同中对设计单位的图纸质量约定罚则,如果发生设计质量缺陷造成的设计变更应予以追究,以预防突破概算。 3、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的管理 招标阶段往往由于业主要求赶进度、不科学的压缩招标时间造成的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的“三不统一”,使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较低,同时给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带来了不响应或不平衡报价的可趁之机,对工程的结算极为不利,从而造成造价突破初始概算。为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应合理科学的安排招投标工作,一是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要给合理的时间安排,尽量使招标图纸与施工图一致,二是对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要给出合理的工作时间,以便于把握施工前的投资控制。 4加强对工程洽商的管理 咨询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工程签商的审核,一是要对拟发生的工程洽商进行费用测算,二是要核查提出工程洽商的原因。根据我们的项目管理经验,有些工程洽商是施工单位为了简便施工方法、提高施工效率而提出的要求,这些要求根据合同约定,往往是属于技术变更,不应由业主承担费用。因此咨询单位应及时提出为业主做好工程洽商签证的建议,以便于把握施工中的投资控制。 4、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施工总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及各类供货合同的签订,直接影响着工程投资,特别是施工总包合同对建安工程造价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合同中“合同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