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种 视 同 销 售 账 务 处 理 方 法 视 同 销 售 行 为 , 全 称 “视 同 销 售 货 物 行 为 ” 意 为 其 不 同 于 一 般 销 售 , 是 一 种 特殊 的 销 售 行 为 , 只 是 在 税 收 的 角 度 为 了 计 税 的 需 要 将 其 “视 同 销 售 ” 。 ① 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 (委 托 方 的 处 理 , 视 同 买 断 方 式 下 一 般 在 发 出 商 品 时 确 认收 入 ;收 取 手 续 费 方 式 下 在 收 到 受 托 方 开 来 的 代 销 清 单 时 确 认 收 入 ) ②销 售 代销 货物; (受 托 方 的 处 理 , 按 收 取 的 手 续 费 确 认 收 入 )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 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 一县(市)的除外;(不 确 认 收 入 )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 : 在 建 工 程 贷 : 库 存 商 品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值税 (销 项税 额)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 : 长期股权投资 贷 : 主营业务收 入 /其 他业务收 入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值税 (销 项税 额)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 : 应 付股利 贷 : 主营业务收 入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值税 (销 项税 额)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 : 应 付职工 薪酬 贷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 【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讲 解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处 , “企 业 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 工 的, 相关收 入 的确认、销 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 费 的处 理, 与正常商品销 售相同”】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 营 业 外支出 贷 : 库存商品 应 交 税 费 ——应 交 增 值 税 (销 项 税 额 ) 【总结】 以上八种情况中, 第③、④、⑧种情况不确认收 入 , 其他的情况都要确认收 入 。 注意: 按照税 法的规定, 自产、委托加工 或外购的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和债务 重组, 不属于视同销 售, 而是销 售行为, 对于这两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