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C 50 备案号: 上 海 市 地 DB31 方 标 准 DB31/ 405— 2008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 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the operation of 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in public places 2008-5-28 发布 2008-11-1 实施 上 海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DB31/ 405— 2008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空调风管清洗协会、 上海声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胜年、徐天强、苏瑾、吴立明、李竹、王频、袁善庆、周利红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郭常义、仲伟鉴、吴世达、莫伟文、韩康康、张昀、杨燕
本标准于2008年5月首次发布
I 引 言 DB31/ 405— 2008 随着社会的发展,空调通风系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日益普及
为保障人群健康,结合上海城市建筑 物空调通风系统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卫生标准值参考了《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1)、《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2)、《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