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发文(上行文)制度 第 一 条 为 做 好 公 司 内 部 公 文 处 理 工 作 ,统 一 公 司 各 部 和 下 级 的上 行 文 的 规 则 , 使 之 规 范 化 、 制 度 化 、 科 学 化 , 结 合 我 公 司 实 际 , 特制 订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公 司 各 部 和 下 级 在 对 上 行 文 时 ,要 深 入 实 际 、认 真 负 责 ,提 高 公 文 的 质 量
第 三 条 行 政 部 是 公 司 公 文 处 理 的 管 理 机 构 ,并 负 责 指 导 各 部 和下 级 的 公 文 处 理 工 作 , 公 司 各 部 和 下 级 不 得 以 公 司 名 义 对 外 发 文
第 四 条 各 部 和 下 级 对 内 上 行 文 时 ,须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批 示 同 意 并签 字 ; 对 上 行 文 ( 请 示 、 报 告 、 意 见 等 ) 不 得 直 接 报 送 公 司 总 经 理 个人 , 必 须 呈 送 至 公 司 行 政 部 , 经 行 政 部 统 一 收 文 并 登 记 之 后 由 行 政 部部 长 报 送 总 经 理 ; 下 级 一 般 不 得 越 级 请 示 , 请 示 文 应 一 文 一 事 , 确 定一 个 主 送 单 位
一 般 工 作 报 告 中 不 得 夹 带 请 示 事 项 ,但 可 以 提 出 建 议
第 五 条 行 文 应 确 有 需 要 , 注 重 实 效 , 坚 持 少 而 精 的 原 则
第 六 条 下 级 在 对 上 行 文 时 , 要 采 用 公 司 统 一 的 文 件 格 式 : 1
加 红 头 的 文 件 , 题 头 “沈 派 清 真 餐 饮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部 文件 ” 为 红 色 小 标 宋 体 , 并 与 发 文 字 号 空 两 行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