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维 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特制定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休假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都邦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假期不积累, 不跨年度使用,其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体假日和法定节日)。除特殊规定外,各种假期原则上一次性休完。本制度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应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但需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二章 假期及假期期间的工资福利 第四条 公休假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属公休假日。 第五条 法定休假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等属法定休假日。元旦放假 1 天( l 月 1 日);春节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 3 天( 5 月 1 日、 2 日、 3 日);国庆节放假 3 天(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以上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在工作日补假。妇女节( 3 月 8 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妇女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不再补假。国家如有假日新规定颁布实施,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条 探亲假 一、探望配偶假己婚(不包括离异或丧偶)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与配偶不在同一城市的,公休假日内如不能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交通工具以火车为准),每年享有 30 天(不含路程时间)探望配偶假。一般情况,探望配偶假一次使用,可报销最近距离的往返旅途车(船)票,并可根据路程远近申请路程假,路程假根据合理的实际路途时间计算,由人力资源部核定给予。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分两次休假,但路程假只给一次且只报销最近距离往返旅途车(船)票一次。探望配偶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不变。 二、探望父母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与父母不在同一城市的,公休假日内如不能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交通工具以火车为准) , 享有探望父母假。未婚(包括离异、丧偶)员工,每年享有 20 天(不含路程时间)探望父母假;己婚(不包括离异或丧偶)员工,每四年享有 20 天(不含路程时间)探望父母假。一般情况,探望父母假一次使用,可根据路程远近申请路程假,路程假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并报销最近距离的往返旅途车(船)票;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分两次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