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奖惩办法 壹、目的﹕ (一)培养儿童正确的行为品德,导正偏差行为使之改过迁善。 (二)激发儿童荣誉心,建立乐观进取,乐于助人的人生观。 (三)鼓励儿童优良表现应保持下去并发扬光大,更上一层楼。 (四)养成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建立符合社会规范之行为。 (五)确保班级教学及学校教育活动之正常进行。 贰、奖励制度 一、奖励类别 (一)学业方面 1 .认真学习、习作优良、评量成绩良好、成绩进步(自我比较)。 2 .各项学艺活动表现优异。 3 .资质较差、反应较慢的学生,但能积极参与、努力学习。 4 .其他有关学业方面表现优良者。 (二)品德方面 1 .工作积极、自动自发能完成交付支任务。 2 .富有爱心、同情心、热心助人,爱护公物。 3 .爱整洁、有礼貌、守秩序,主动协助老师。 4 .拾金不 昧 (缴 交相 关单 位 妥 善处 理 者) 5 .其他行为态 度表现优良者。 (三)服 务方面 1 .担任学校纠察队、卫生队、大队长、乐队或班级干部表现优良者。 2 .担任各处室相关之小义工表现优良者。 3 .担任校外活动遴选之干部具有优良表现者。 4 .其他团队成员或团体活动表现优良者。 (四)竞赛方面 1 .参加校内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获个人成绩第一名者。 2 .代表学校参加校外语文、才艺、技能、体育竞赛获个人或团体成绩﹕ (1 )乡内比赛:个人成绩第一名、团体成绩第一名。 (2 )视导区比赛:个人成绩第二名、团体成绩在前二名。 (3 )县级比赛:个人成绩第三名、团体成绩在前三名。 (4 )中区五县市以上:个人成绩第六名、团体成绩在前五名。 (五)特殊表现 1 .在学校或校外之善行义举,足堪模范之行为表现,如拾金不昧(含 贵重物品)、急救伤员、济助贫困、奋勇救灾。 2 .其他仁爱美德之情事,足堪表扬者。 二、奖励方式 (一)班级奖励 1 .导师或任课老师,就学生之优良表现颁给荣誉护照(需盖班级戳 章并签名) 2 .导师依学生荣誉护照标准勾选优良事迹,并给予核章,学生集满6 0 个章后,请校长颁奖并合照。 (二)特定奖励 1 .定期评量成绩优良、进步奖,由教务处权责办理,于评量后一周内 请校长颁发奖状。(视经费发给奖品) 2 .服务表现优良奖,如纠察队、卫生队、小义工等由业务承办人会处 室主任,核定名额书写奖状,于学期末请校长颁奖。 3 .其他如家长会奖学金、由教务处权责处理,会同家长会长择日颁发 表扬。 (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