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见证取样计划一、编制依据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3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5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6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7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8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16776-2005);9
《硅酮建筑密封胶》GB14683-2003;10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喷涂型材》GB/T5237
5-2008;11.《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喷涂层》JG/T133-2000;二、见证相关规定1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质见证人员: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取样人员:由施工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送检人员:由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担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岗位职责2
1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所见证取样的样品及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要负责
2取样过程见证人员要全过程旁站
3见证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
4对己取样品做好标识、封存并送检
5认真填写“见证取样记录”,并在该项工作完成后,将“见证取样记录”交信息管理人员归档
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3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见证取样资格证,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