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系安全管理制度1、系(部)安全工作要有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指导本单位员工开展全年安全工作
2、本系所有员工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安全工作认真负责,遇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不迟报、漏报、瞒报
3、各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检查台帐
4、系部大型活动要实行审批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要有安全预案
5、本实训楼为安全要害部门,楼内安全标识、安全预案要上墙,每学期应举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检查情况
7、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坚持教师上课、实训实习前进行安全要点提示制度
8、对管辖的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负责,坚持安全巡视制度、记录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自行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9、学生实习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学生在校外实习,系部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指导教师要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10、严格执行油田公司及学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1、做好安全记录工作
汽车系安全职责:1、系主任为本系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系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系副主任为本系第二安全责任人:根据分工安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教学、实训、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日常学生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
3、教研室主任:为本教研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教研室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本室兼职安全设备管理员,对本室所属的设备及安全设施负安全管理责任
4、安全员:由系部聘任并上报学院安全处,负责本系的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上报工作
5、学管干事:负责学生活动及教学过程以外的学生安全管理及教育工作
6、教师:是教学活动中的直接责任人,对教学活动中的安全负责
7、实训教师:是实训室直接安全责任人,也是本实训室兼职安全设备管理员,对实训教学活动中的安全及所管理的实训室中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负安全管理责任
安全员工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