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精神学习体会五篇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精神学习体会范文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提出了以下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 5 年。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深化落实、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与原来相比,总支、支部委员会等基层党组织班子的总体任期更长,带头人队伍建设更加重要。因此我们要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移。党的基层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史和国史,使其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特别是要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让基层党组织使学习成为鲜亮特色、服务成为重要主题、创新成为不竭动力,在学习教育中“淬火成钢”,组织充满活力,党员保持先进,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创新思路。实践的创新,总是以思想的解放为先导的。创新就像“肥料”一样,既是“催化剂”也是“助推器”,善于创新、勇于创新不仅能事倍功半,也能更好地释放基层组织活力。坚持用创新理念改进和提升基层组织工作。实践进展没有止境,改革创新必须持之以恒。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功能的新定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进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完善的制度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可靠保证。我们在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实践创新的同时,致力于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