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标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等相关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
〔以下简称“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 2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那么
〔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那么
〕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依照
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停复牌及其他相关行为,应当遵守
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 26 号
股票上市规那么
以及本指引等规定
上市公司依照
筹划、实施发行股份购置资产、吸收合并等其他资产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停复牌及其他相关行为,参照本指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上市公司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过程中,应当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回应市场或媒-1-体重大质疑,并根据本指引的规定申请停复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时间应当严格控制、审慎推断,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长期停牌,不得滥用停牌措施或者无故拖延复牌时间
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因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长期无法复牌的,公司应当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解释说明停牌原因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交易各方应当及时主动向上市公司通报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工作
第六条 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交易各方,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