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案卷顺序 民 事卷 1、 委托代理合同 2、 授权委托书 3、 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4、 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 5、 阅卷笔录 6、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 8、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庭审笔录 1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4、办案小结 所有入卷材料统一在右上角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号。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 刑 事卷 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订 卷 注 意 事 项 剔 除 金 属 物 、修补整理文件 1、剔除金属物。为了防止卷 内诉讼文书日后受金属装订 物(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氧化锈蚀,损坏文件,在装订 案卷 前,应一律将文书附着的金属物予以剔除。 2、修补、复印文件。 (1)、对破损的诉讼文书,应进行修补和复制。 (2)、褪色的文件复印。将褪色的不便长期保存的文件进行复印。常见的需要复印的文书有:原来文书的字迹是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原来文书是传真件的。因为用这些材料书写的墨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或挥发,不利于长期保管,经过复印以后的复印件和原件一并归卷 。 (3)、复印、复制、贴补文书,一律用 A4 纸。原文书不是 A4纸的,需要 A4 纸粘贴。 (4)、不能将卷 内文字材料订 入装订 线内。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边 ,则 应另 行黏 贴一条 空 白 纸后再 行装订 ,以保证 卷 内文字材料完 整 ,便于将来阅 卷 。 3、字迹难 以辨 认 的材料,要附上 抄 件; 外 文材料应将中 文译 本附在后面 。 4、需要附卷 的信 封 ,要打 开 平 放 ,邮 票 不要起 掉 (因为邮 票 的邮 戳 上 附 有 邮 件 发 送 的 时 间 )。 编 写案卷页数 卷 内 诉 讼 文 书 经 过 系 统 排 列 以 后 , 应 用 阿 拉 件 数 字 编 写 顺 序 页数 , 以 固 定 排 列 的 文 件 顺 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