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心 电 监 护 类 产品技术审查规范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心电监护类产品的特点,为规范该类产品的技术审查工作和指导该类产品的注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产品适用于心电监护类产品注册审查
该产品管理类别为II类,产品类代号为6821-9
心电记录器和心电HOLTER,心电遥测不属于本范围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产品名称建议以功能或物理属性命名,如心电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睡眠监护仪
同时为了便于管理,产品命名尽量采用国药局分类目录中产品名称
(二)产品的结构组成 应根据产品自身特点确定结构组成,一般分为心电电极导联线,主机及其它附属部分
(三)产品工作原理 通过心电传感器采集人体体表生物电信号,放大,滤波后,进行信号处理与分析和记录
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显示或报警提示和记录
(四)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2 心电监护类产品根据产品自身特点适用以下相关标准: 1、GB/T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GB/T 14710-1993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GB/T 16886
1-200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1部分:评价与试验;(与患者有接触部分的产品适用) 4、GB/T 16886
5-200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与患者有接触部分的产品适用) 5、GB/T 16886
10-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与患者有接触部分的产品适用) 6、YY 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 第 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7、JJG760 -2003心电监护仪检定规程 8、YY91079-1999 心电监护仪 9、GB 9706
1-1995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