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综合测评 (时间:150 分钟 满分:150 分)一、现代文阅读(36 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 3 小题,9 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毕 1~3 题
【导学号:14522130】孟子的道德行为的自由理念,首先体现为其肯定了人的道德行为处在一种自由的、不受干涉的状态,只要人们按照德和法的原则行事,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自由的
道德行为的自由并不是一种恣意放任的自由,而是一种以德和法为基础的自由
不少学者认为孟子并不关怀法的问题,也并不强调人的行为要遵照法律的边界
实际上,这是对孟子思想的误解
孟子本人并非不重视法律,只不过在重要性的排序当中,法律相对而言居于道德之下位
因此,在规范体系的层次上,孟子把德性规范列为第一位,而把法律规范列为第二位,即人在实现自身的自由的过程中不仅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同步更要接受德性的约束
为此,孟子提出了“规矩”这个概念,用以表明人的自由必须接受法律与德性的双重约束
“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以离娄、公输子等在失去“规矩”的状况下不也许展示自身的高超技艺,来譬喻人在失去“规矩”的状况下也难以履行自己的行为自由
因此,自由只能是“规矩”下的自由
而孟子所谓的“规矩”重要包括了两个基本方面,即法律和道德
前者是刚性的,后者是柔性的,但都是人在履行自身的行为自由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
因此,孟子曰:“徒善局限性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这意指光有道德而无法律是局限性以建构优良的政治,也很难对民众的行为自由起到有效的规范引导作用;不过,光有法律而无道德也同样没有效果,由于法律局限性以使民众形成自由自觉的道德意识
这两者都背离了“先王之道”
因此,孟子主张对法律和道德进行有机的整合,从而更好地规范平常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秩序,为人们提供行为的“规矩”
自由只有在这个“规矩”之下才是真正的自由,也才是对于个体和社会均有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