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镇机关工作制度
的通 知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标准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开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
***镇机关工作制度
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2012 年 2 月 1 日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考勤制度第一条 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 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 考勤方法:考勤实行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方法进行
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 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
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
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 1 个月以内,申请病休 3 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 处分制度:事假每天罚款 10 元,病假每天罚款 5 元,旷工每天罚款 20 元,迟到每次罚款 5 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分
第七条 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
,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
如因特别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要先 向党群书记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