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引进政策汇编近年来,为促进各类人才落户、扎根,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环境,我市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经费投入,积极兑现落实引进优秀人才的各项扶持奖励政策待遇,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有效政策支撑。市特殊人才申报、创新型紧缺型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在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奖励。获评特殊人才的人员按条件可申请1000元-10000元/月的生活津贴,还可妥善解决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可申请500元-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2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助等;对于在职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根据条件可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对于企业自主培养的高级职称人员,根据条件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个人2000元的奖励。海内外高端创业团队“凤麓英才”一、引进对象和重点围绕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制造、物联装备、电子商务、精密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材料、新兴电子产品制造、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发展战略目标产品、支撑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类高端创业团队,集聚一批包括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宁波"3315计划"等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着力以人才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二、申报条件1、符合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意来创业的海内外创业团队或2014年5月1日后在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内外团队(含团队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落户的创业团队。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担任过高层职位(一般要求2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状况,且直接从事本专业领域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团队成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少于3名。3、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市场潜力巨大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项目。4、团队在市注册创办企业,团队带头人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货币出资),且不得低于申报书提出的注册资金的50%。团队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应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5、至少有一半以上团队成员每年在工作时间必须在9个月以上。6、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人才领衔的团队、宁波"3315计划"创业创新团队成建制落户,经核实,可直接认定为"凤麓英才"计划,具体类别由评审委员会认"凤麓英才"计划具体分A类、B类、C类、D类、E类5个层次,给予相应扶持。创业资助。分别给予A类团队800万元、B类团队500万元、C类团队300万元、D类团队200万元、E类团队100万元的项目资助。融资支持。企业向银行贷款用于所申报项目发展的,在计划实施前三年内,可按当年实际贷款额度和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分别给予每年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额度内的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场地补贴。分别提供1600平方米、1000平方米、600平方米、400平方米、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或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15万、10万、8万、5万的场租补贴,时间为三年。住房保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团队成员均纳入市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可不受户籍和在奉工作年限限制,但须与所在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优先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团队参加宁波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计划"评选,入选宁波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计划"A类(资助2000万元)、B类(资助1000万元)、C类(资助500万元)团队的自然为A类、B类、C类团队。进入宁波高端创业创新团队"3315计划"答辩评审的团队,如符合市产业结构,优先推荐为C类、D类、E类团队。享受前提。所有入选团队必须在发文公布后半年内在市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有一半以上团队成员到位,才能享受上述保障政策。逾期注册的或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其他政策。海内外人才中介机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组织,以及我市人才工作大使、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推荐引进团队,入选"凤麓英才"计划并注册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