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本核算方法(分批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成本会计处理准则系依本公司会计处理准则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成本系指制造产品所需提供的原材料、劳务及其他开支,即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发生之一切费用支出
第三条 本公司产品成本包括下列各项: 1、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
3、制造费用
第四条 本公司采用分批的成本计算制度,以计算产品的成本
第五条 本公司成本计算以产品为中心
第六条 成本结算期间以每月计算一次为原则
第七条 计算总成本金额以元为准,但单位成本以小数后二位为准
第八条 生产部门每日应提供原材料领用报表、生产报表供会计部门计算成本的依据;另人事部门应于次月 5 日前提供部门别薪资资料供会计部门计算直接人工及间接人工的依据
第九条 成本会计的计算应按产品别提出单位成本的分析,以供各单位作为生产管理或决策的参考,其有超量耗用原材料、人工或制造费用的发生重大差异的时候,应查明原因,提出报告
二、材料成本的处理 第十条 计入成本的材料: 2 1、 直 接 材 料 : 直 接 计 入 各 产 品 的 成 本
2、 间 接 材 料 : 下 列 各 项 设 备 维 修 材 料 以 制 造 费 用 分 别 摊 入 各 月 的 产品 成 本 内
(1)机 械 修 理 用 料
(2)金 属 五 金 材 料
(3)工 具 类
(4)电 器 材 料
第 十 一 条 材 料 成 本 的 计 算 ,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 其 新 购 进 材 料 价 格 除其 贷 款 利 息 外 , 其 他 附 加 费 用 (如 运 费 、 保 险 费 、 关 税 等 )均 应 计 入 进 料 成本
1、 材 料 的 领 用 及 退 回 均 应 填 具 领 、 退 料 单 办 理 领 退 料 手 续
2、 领 、 退 料 的 凭 证 应 依 规 定 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