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职称须知 目录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需要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1
专业类别 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须知(无档案限制,工作单位系成都范围内即可,仅限电子电气、化工、制药和新闻专业) 申报须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申报职称须知(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及破格晋升条件) 2
职称考试指南 四、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 正文 提示: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流动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流动人员负责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需要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两者任选其一,关于评审和认定的区别,请点击此处
(一)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则无须通过“评审”方式)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
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
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达不到认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的方式) 取得职称计算机 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
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
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