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原 则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原 则 是 国 际 公 法 中 普 遍 管 辖 原 则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原 则 是 指 在 其 境 内发 现 被 请 求 引 渡 的 犯 罪 人 的 国 家 , 按 照 签 订 的 有 关 条 约 或 互 惠 原 则 , 应 当 将 该 人 引 渡 给 请 求 国 ; 如 果 不 同 意 引 渡 , 则 应 当 按 照 本 国法 律 对 该 人 提 起 诉 讼 以 便 追 究 其 刑 事 责 任
简 介 “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 是 国 际 刑 法 中 一 个 历 史 悠 久 而 运 用 广 泛 的 重 要 原 则 , 它 与 普 遍 性 管 辖 权 存 在 着 密 切 的 联系 ,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是 普 遍 性 管 辖 权 的 另 一 种 表 述
“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 原 则 将 引 渡 和 起 诉 这 两 种 不 同 性 质 的 刑 事 司 法 行 为联 结 起 来 , 具 有 制 度 设 计 上 的 整 合 作 用
1970 年 海 牙 《 关 于 制 止 非 法 劫持航空器的 公 约 》(下称“ 《 海 牙 公 约 》” )第7 条 确立了现 代意 义 的 “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 原 则 , 为 之 后的 国 际 刑 法 公 约 尤其 是 反恐怖主义 公 约 树立了样板
在 晚近的 国 际刑 法 公 约 中 , “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 的 具 体规则 又发 生了新的 变化
虽然“ 或 引 渡 或 起 诉 ” 义 务是 国 际 法 上 的 一 个 传统问题,但从其 演变过程和 它 在 对 付犯 罪 行 为 对 国 家 和 个 人 日益增长的 威胁方面的 重 大发 展来 看, 它 反映了国 际 法 的 新发 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