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加 工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从事 行业的企业;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从事 行业的企业; 3、甲方已就 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 ,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与之配套的包材(包括: )由甲方自行另寻合作商家进行生产。 2、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见附件说明),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 2 日个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 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 %,若超过 %,双另行协商。 3、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保期: 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 机 构 鉴 定 属 乙方制 造 引 起的,由乙方承 担 该 批 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 通中 ,因 品质问题而 导 致 甲方利 益 受 损 时,经双方鉴 定 或经国家检验 机 构 鉴 定 属 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 甲方直 接损 失 赔 偿 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 诉 赔 偿 问题,甲方在预 先征 得乙方同 意 的情况下 (书面为 准)可以先行赔 付第 三人 ,第 三人 签 收 确认,由乙方负 担 赔 偿 ; 当 乙方对甲方处 理 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 甲方处 理 ,甲方未 经乙方同 意 对任何 第 三人 所 作的赔 偿 (人 民 法院 判 决的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