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房屋修缮工程计算规则 05 房修总说明 一、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结构分册,装饰装修分册,古建筑分册,暖卫分册,通风、空调分册,电气分册,电梯分册,措施费分册及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共9 个分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改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保护性移地迁建工程,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添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在300m2 以外的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的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预算、结算、确定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亦是施工企业编制本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发的现行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2.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4.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及使用标准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已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施工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室内不易全部腾空,要保护原有建筑及其周边景观环境等对施工作业不利因素的影响,除各分册另有规定外,不得因具体施工条件的差异而降低定额水平。 六、本定额是以建筑物檐高在25m 以下为准编制的。建筑物檐高超过25m 时,可参考措施费分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 本定额是根据本市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并结合房屋修缮施工特点,以手工操作为主且配合相应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准编制的。 八、 本定额中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等级,以综合工日的形式表现,其中包括基本工、其他工和人工幅度差,现场材料加工和材料运输等其他用工。 九、本定额中紧列出主要材料消耗量,将零星材料、辅助材料综合在其他材料费中。 十、本定额中机械使用费除个别章节子目考虑了大型机械台班台外,均以中小型机械为主,未包括大型机械的使用费用,凡需使用舌型机械的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实列入直接工程费。 十一、本定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