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下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简称“)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事宜(以下简称“交易”)的主要条款。 1 . 主要条款。 根据截止目前双方沟通的结果,以下为本次交易的主要条款: 业务: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以下简称“中国”)业务,并有意扩展业务平台,加大项目规模,力求进一步优化市场地位并取得更多的市场发展机会(以下简称“业务”)。 投资: 拟向公司投入总额按,相应拥有公司%的股份,这就意味着投资前公司权益估值为,所有投资资金将用于购买新股(即新股发售)。 投资前估值结果系通过运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得出,反映了公司所拥有的资产、项目储备、管理结构和企业的价值。该估值依赖于所提供的信息,并取决于对公司及其资产和经营进行的进一步法律、财务以及商业尽职调查。 理解公司对拟进行的投资以外仍存在额外资金需求,有丰富经验和能力帮助投资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同意并期望贡献的专业知识和人脉关系协助公司确定其资本需求,并协助其确定、引进和评估潜在资金来源。此资金来源可能包括股权或债务,具体未决。虽然已准备开展相应洽谈和所需协助,但方面的此次投资并不以前文所提到的额外融资的完成作为条件。 认为所有所投入资金将被保留在公司并被运用于相关的业务拓展上。的资金可以迅速投入到公司中,并不需要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机构)的批准或者认可(必要法律审批除外),而完成交易。 2 股权比例: 依据以上交易安排,公司股权分配比例如下: 现有股东(以下简称“主要股东”):% :% 双方同意为公司所属雇员建立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数目由双方协商决定。 结构: 公司以及其投资应建立于双方同意的结构之上,该等结构在不同地区均应有利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而且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使公司经营或向股东支付股利的税赋最小化。将尽快协助确定可行的法律结构以完成上述双方投资目标。 资金使用: 公司将利用资金进行现有和新项目的开发及通常企业目的。 分配: 公司所产生的现金流将继续用于公司发展,直到公司董事会投票决定进行股利分红或者其他形式的分配,该等分配(如有)根据各股东持有股权比例确定。 上市流通; 其他资本: 公司和股东各方共同探索将资产变现流通,通过走向公开市场,即首发上市途径,或者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或者其他可认可的资金退出方式,各方同意在交割日起年内可通过上市完成流通变现。超过前述期限,可向其他投资方转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