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贷 基 础 知 识 一、贷款种类 目前武汉市人人住房消费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概念 1、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又称"按揭",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
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三、贷款条件 1、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1)贷款资格: ①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 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③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⑤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 ⑥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⑦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 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 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⑧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以上条款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且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2)贷款最高年限:本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