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地址:http://123
234:7000/web/UserAction
method=getLoginInfo (点击以下图片直接进入)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 实施方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准确掌握优抚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优抚信息管理机制,提高优抚工作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四川省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法律法律规范》(川民发[2024]72 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优抚对象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2024]10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核查机构 为及时准确完成优抚对象数据核查任务,龙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组
组长:海勇(政府镇长) 副组长:白鹏飞(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魏章宏(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忠勇(党政办主任) 牟新燕(社事办主任) 项德容(社事办副主任) 胡勇(财政所所长) 霍礼(派出所所长) 张德洪(武装干事) 郭均(民政办工作员)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龙凤镇民政办,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郭均负责
二、核查目的 通过对重点优抚对象核查,确定优抚对象实际状态,并通过优抚管理系统对全镇优抚对象的各种信息进行准确的统计、科学的分析和有效的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优抚对象人员变动、待遇标准调整等情况,为国家制定优抚政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三、核查范围 优抚对象核查范围,是指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优抚对象 1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在乡老复员军人(1949 年 10 月 1 日—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