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权利(1) 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2)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力;(3) 根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行使管理决策权;(4)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姓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 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6) 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并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认缴出资;(8) 依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9) 公司终止后,分得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二)股东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2)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和债务;(3) 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4) 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 公司依法设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6)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7)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8) 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进展。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据《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