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 2024 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2 篇)关于 2024 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一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就办理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判和意见的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自治县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积极踊跃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为自治县人民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4 年 2 月 26 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判和意见共 22 件。其中,交通类 9 件,占 40.9%;农业类 3 件,占 13.6%;城市建设类2 件,占 9.1%;文化教育类 3 件,占 13.6%;综合类 5 件,占22.8%。 截至 2024 年 7 月底,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的 22 件建议、批判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意见如实反馈给人大代表,收到人大代表对办理意见的书面反馈意见 22 件,办理反馈率达 100%。其中满意的 18 件,占 81.8%;基本满意的 4 件,占18.2%。 22 件建议、批判和意见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 6 件,10 件正在解决或已纳入规划,6 件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临时无法落实,但已做好解释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为认真办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判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能落实,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各项措施,加大办理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由主管副县长亲自抓,分管副县长具体抓,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一是高度重视。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亲自批阅、交办、协调、把关,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讨论解决;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杜绝“不满意件”的出现,确保“两个百分之百”(书面征求意见率、书面反馈办理意见率100%)。二是精心组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健全了交办、反馈、审核、督办、跟踪落实、年终考核等各项制度,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在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坚持开好交办动员、协调督办、总结沟通三个会议,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定牵头县领导、定承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工作任务、定办理时限;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分交通、农业、城市建设、文化教育、综合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