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事司民 政 部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指 导 中 心民人劳字〔2024〕13 号关于对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晋升职业资格等级进行认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教育处,国家康复辅具讨论中心:根据民政部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民办发〔2024〕7 号〕、
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民函〔2024〕191 号〕的有关规定,拟对获得“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称号的人员晋升职业资〞格等级进行认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证范围在首届全国民政职业技能竞赛及“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中获得“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称号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认证方式实行集中培训的方式,经培训合格后,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
三、其他事项1
培训内容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理论知识及实操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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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安排班 次培训时间认证职业地点备注第一期6 月 23 日-26 日殡葬类中民大厦每期第一天为报到日
第二期6 月 27 日-30 日殡葬类民政部培训中心第三期7 月 21 日-24 日假肢、护理类民政部培训中心3
费用培训期间培训费、资料费及食宿费由部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报名请各省厅人事部门根据班次设置情况,统一组织报名;并于2009 年 6 月 20 日前将
传至民政部培训中心
参训学员请带近期免冠 2 寸彩色照片 4 张〔办理证书使用〕
联 系 人:杨根来、赵 永联系 :〔010〕61595442/61591726〔 〕电子信箱:mzbpx@163 报名表可从民政部网站、民政部培训中心网站下载
认证人员名单2
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资格认证班次安排表3
全国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资格认证报名回执表2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部人事司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