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陕发改环资〔2024〕3 号)、《延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24〕3 号)及富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工作的意见》(富发〔2024〕18 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部署安排,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动绿色进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分类处置、全民参加、整县推动”的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形成全面完整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洁净生活环境,努力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加
落实街道社区、部门单位的责任主体,强化党政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引导居民养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动
重点抓好人民街、城关小学、沙梁中学、政府机关大院、寺坡村民小组、宜富公司、富县初级中学和富林小区等 8 个先行点的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短板,在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目标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联动,通力合作
在县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夯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富县分局、县城管执法局要协调配合推动涉及垃圾分类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