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吉林省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省提出的 坚持新进展理念,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 2024〕65号),全面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进展理念,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出发点,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减少污染为工作主线,切实落实 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建筑方针,将提升建筑品质与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将满足居住需求与创建绿色生活相结合,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实现绿色建筑高质量进展
(二)创建目标
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持续提高,到2024 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70%,到2025 年底,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 80%,施工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率不断提高,星级绿色建筑稳步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显著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加大对优质、诚信的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企业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
推动修订《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进展新型墙体材料条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例》,增加绿色建筑篇章,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颁布实施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
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高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