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中英文试验学校初中部教师考勤制度(9 月试行)1.目的本制度对教师考勤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规范请假程序,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中学部科任教师、行政人员。3.职责分派3.1 学部校长室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制定;学部行政会议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修订与审定。3.2 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实行,审核请假,对考勤信息进行汇总、公告。3.3 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与处理。3.4 安保处负责教师到校印纹考勤、离校放行的督查工作。4.程序4.1 请假类别界定公假:学校、学部派遣参与上级党政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与培训,因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考察、洽谈、联络工作等公务活动的请假。事假:参与函授、电大等学历教育上课、考试;身体疾病;处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务的请假。婚假:教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以上)的,可享有国家规定的半个月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可同意婚假 2—3 天。产假:属于晚婚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有三个月的产假。探亲假:探亲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丧假:准假 3 天,范围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超假或非直系亲属按事假处理。4.2 考勤管理学校实行行政人员、科任教师全员坐班制。实行分级考勤管理:处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由学校领导考勤;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由教务处和德育处考勤;科任教师由级长考勤。教职工大会、学部例会、年级会议、教研组会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会议、专家讲座的考勤由会议组织(召集)部门负责,做好考勤记录,每学期中段、期末报教务到处理。请假应按请假程序至少提前 1 天办理书面手续;如突发事故、突击任务、急病应在上班前 30 分钟(早上 7:00 分、下午 14:00 分)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 2 天内补办书面手续;婚假、产假至少提前 15 天办理。事假期限:每位教师每月事假仅限 1 天,超限请假须学部校长同意;每学期仅限 5 天,一学期事假合计超过 10 天,视为不能胜任既有工作,学期末学部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协议。为给教师应急,在不影响教学秩序及完毕自己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一种月内,容许教师短时间(1—2 节课)外出办事三次,作满勤处理。旷工认定: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同意,私自不到校;电话或口头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