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地新确认的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下面我整理了相关的信息,一起来看看你吧! 一、基本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进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是指国家依据需要,将肯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被授权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经省级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二、法律特征 (一)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需依法审批 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采纳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依据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 1 / 4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可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国土资源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二)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范围限制 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主要针对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依据企业改革和进展的需要,国家可以实行授权经营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只对以下企业适用: (1)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 (2)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 (3)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 (三)取得国家授权经营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无须支付资本金 采纳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其资本金按政府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额计算,这种使用权是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全额作为国有资本金授权给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与出让、租赁和作价出资(人股)方式相比,经国家授权经营而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