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验收标准1.目的为了对出厂产品的检验进行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出厂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3.职责技术管理部质检组专职检验人员负责产品出厂前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为产品出厂提供有效的证据。4.验收规定4.1 专职检验人员需经过培训加以资格确认,对试验室从事检验和检验设备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4.2 成品检验合格包装后的产品,入库前必须由技术管理部专检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批量抽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开具《出厂检验报告》。4.3 首先将产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型式检验,再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装箱单、产品标识情况进行再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最终检验并确认合格后的产品,应置于合格区域内。4.4 初试不合格产品按标准要求复验,复验后不合格时,按实际性能情况判断等级对成品进行降级处理和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4.5《出厂检验报告》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已按规定的标准通过了检验和试验,技术管理部质检组负责保存所有检验的原始记录。5.验收依据公司生产的产品:阻燃服、防静电服,一般防护服,出厂检验依据应符合GB12013-200《防静电工作服》;GB8965.1-200《阻燃防护服》GB/T13661-1992《一般防护服》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检测。产品检验合格后应附产品合格证。7.验收标准7.1 防静电工作服的验收标准检验项目单位标准要求点对点电阻经向A 级 1X105〜1X107B 级 1X107〜1X1011纬向面料断裂强度经向N上 780(单位面积质量^200g/m2)2490(单位面积质量 2200g/m2)纬向三 390尺寸极限偏差领大cm±0.6上衣长cm±1.0总肩宽cm±0.8胸围cm±2.0袖长cm±0.8腰围cm±1.0裤长cm±1.5服装外观质量/服装外观应无破损、斑点、污物或其他影响穿用性能的缺陷。结构及款式/服装结构应安全、卫生,有利于人体正常生理要求与健康;/服装应便于穿脱并适应作业时的肢体动作;/服装款式应简洁、实用,款式有:a)“三紧式”上衣下衣为直筒裤;衣裤连体式,连体服裤口为直通或紧扣皆可。缝制缝制线路服装各部位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上下松紧适宜,无跳针、断线、起落针应有回针。缝线针距(12〜14)针/3cm接缝断裂强力N断裂强力 2100带电电荷量AC/件A 级:<0.20B 级:0.20〜0.60检验项目单位标准要求附件/服装上一般不得使用金属材质的附件,若必须使用如纽扌扣、钩袢、拉链时,其表面应加掩襟,金属附件不得直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