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小学家长及学生投诉处理制度(2013年)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并畅通工作作风投诉渠道,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服务意识,树立服务于家长学生、廉洁高效的新形象,切实有效地抓好家长及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加大查处力度,依据虹桥小学教职工工作条例,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二、处理投诉的原则及方法原则:家长学生投诉是确保学校长期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料,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对学校的信赖和寄托,是促使我们改正和进步的机会,零投诉表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完全满意和放心,也可能是对学校的彻底失望和放弃
因此,对待家长学生的投诉必须持欢迎的心态
成功的投诉处理就是要真诚、实在、理解、中立
三、接受投诉的形式受理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部门接受家长学生投诉的形式主要有四种:电话投诉、来访投诉、来信投诉、投诉箱投诉
(一)电话投诉,是指在校园网、校门外等地设置的学校电话(84594378)接受家长及学生来电投诉
电话投诉受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受理,接听电话时要热情礼貌,耐心细致
要详细记录投诉人,投诉人联系电话,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填好投诉记录表,然后视情况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二)来访投诉,是指接受家长及学生来访投诉
来访投诉受理,由办公室、德育处负责受理,对待来访家长及学生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要详细询问投诉人的有关情况,填好投诉记录表、记录好投诉人、投诉人联系电话、被投诉部门(个人)、投诉事由等内容,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三)来信投诉,是指接受家长及学生来函来信投诉
在学校校门口设立投诉信箱,由办公室负责受理
认真阅读来信,并要认真根据来信内容,填好投诉记录表,然后视情况填写投诉受理记录表,根据“投诉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四)投诉箱投诉,是指在学校设置投诉箱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