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合作框架协议甲方:郑州市高新区师新庄村民委员会乙方:河南德润碧桂实业有限公司鉴于:为了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提升城市形象,贯彻落实《郑州市高新区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双方以师新庄村城中村房改造为契机,整合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实施师新庄村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的方案
双方拟将师新庄村建设成为一个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具有鲜明都市特色的现代社区
改造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依托市场运作,村民安置房屋优先建设
改造的目的:通过对师新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最终实现四个转变,即:村民转变为居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制经济;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
本协议甲乙双方在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师新庄村的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框架协议:一、合作项目简况1、项目名称:郑州市高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2、项目位置:东至、南到、西临、北至
师新庄村集体土地及宅基地约106亩;3、项目进展现状:该项目已被列入郑州市高新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中;4、城中村改造主体:本项目城中村改造主体为框架结构
5、土地使用性质:集体土地及宅基地
二、本项目合作的基本原则1、本项目的基本补偿原则如下:(1)村民安置标准为:★本项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置换
置换时以甲方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在册的农业户籍人口数量为准,按人均基准安置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并结合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调增的方案进行安置
★本项目安置房屋为框架建筑结构,建筑成本价格为人民币××元/平方米
★本项目房屋实物置换按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和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补差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即:A、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不足15平方米(含本数)时,双方按照综合造价进行结算
前述所指的综合造价是指: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