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制度名词解释1.金融法:是有关我国国内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取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3.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
4.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回租租赁:简称回租,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然后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入使用
转租赁:简称转租,它是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这种方式一般合用于引进外资或设备
票据贴现贷款:是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置未到期商业汇票,向贴现客户贷出现金的一种特殊贷款形式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外汇管理: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外汇担保: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利率:也叫利息率,它是一定期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汇率,是指一种国家的货币和另一种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信用卡:是银行向顾客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储蓄和汇兑等多种功能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企业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根据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