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序号工作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一、重点任务部分1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辖区至少 1 所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
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2016 年 9 月底前建立合作关系2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在养老机构设立分诊点或医务室
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藏医医院)可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
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持续推进3养老机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藏医院、临终关怀机构;100 张及以上床位的失能老人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100 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
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4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5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持续推进序号工作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6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签约服务的比例 2017 年达到 60%以上,2020 年达到 80%以上
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持续推进7鼓励为居家养老的高龄、慢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健康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持续推进8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