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辩护词防卫过当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金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金某某的辩护人。庭前我们认真仔细了解了案情或查阅了卷宗,现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有异议,我们认为被告人主观上并没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属正当防卫,故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部某某的伤与被告人金某某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金某某没有殴打部某某右侧面部,不构成故意伤害。庭审中部家本人自己陈述金某某伤者自己太阳穴,而部某某实际受伤部位为右侧面颧骨、眶外侧壁及上颌窦上壁、外侧壁骨折,与部某某的右侧面受伤与金某某无关,而视频资料显示,部某某正在殴打秦文时,其与金某某形成的角度为直角,金某某连续挥由上至下用力连续打了三下,只能伤着部某某的头部或背部,不可能直接受力点是部某某的右侧面颧骨、眶外侧壁及上颌窦上壁骨折,故部某某的伤情与金某某没有关系,辩护人认为部某某的右侧面部受伤是在多人互殴过程中误伤形成的,部某某的伤不是金某某所造成的。二、金某某的行为是为避免第三人秦文的合法权益不受正在违法分割,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属正当防卫,应当减轻或免予处罚。1、本案从起因上看:视频显示部家纠集了多人在秦文家门口,故意与秦文挑起事端,并突然抡起椅子打秦文,这是引起事件的发生原因。2、从正当防卫的时间看:部某某一家三人把秦文围困在角落里,一人正在用椅子砸向手无寸铁的秦文致命的头部,一人用脚踢秦文的腹部,一人用拳头打,不法侵害行为的正在进行时,防卫是迫不得已,即不是预备的也不是想象的侵害行为发生。3、从正当防卫对象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金某某只针对了手拿椅子的违法侵害者部某某制止,没有伤及无辜的其他人。4、从正当防卫意图上看:金某某针对不法侵害者的制止打,其主观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他人造成重大伤亡,在报警后 11 时 29 分(详见报警回执),警察还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才进行的防卫,且事后又再次报警,主观意图不是故意伤害。5、金某某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部某某的损害结果只是轻伤,以轻伤的代价制止了事态,防止了严重后果的发生,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鉴于上述事实,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金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当时部某某在行凶的紧急情况下,秦文的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了重大的直接的威胁,金某某为了避免受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随手拿出拖把棒制止,更是必要的。其危害后果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