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其他开课院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同意第二周交至国贸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校医院2号行政楼316室)学生在系统查询替代成功,完成替代
2、不成功,补选继续修读
国贸学院审核(校医院2号行政楼316室),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304室)、盖章(308室)课程号非“IT”开头(即非国贸学院开设课程)课程号“IT”开头同意同意国贸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校医院2号行政楼304室)、盖章(308室)课程替代流程图课程替符合课程替代条件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并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
代注意事项学生应根据《本科学习指南》要求,充分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
各年级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开课学期等方面均有变动,并不是所有课程都能办理替代,学生应在每学期选课前或者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学业自查,做好修读计划
附:学业自查方法(建议)①、登录学生系统→选择“综合查询”→选择左侧“全部及格课程”即展开所有已修读通过课程
②、对照《本科学习指南》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如2015级172页《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指导性教学安排表》),逐一核对书上课程是否修读,以课程号为准
修读过的可在课程后标记“√”,这样就可以对自己的培养方案修读情况一目了然
1、表格填写
“培养方案应修课程”指《本科学习指南》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实际未修)课程,成绩不应填写;“实际已修课程”指学生已经修读并考试通过课程,应根据本人学生系统查询填写
所有课程信息(课程名、课程号、学分等)应填写准确,否则无法在教务系统里替代,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课程替代原则
课程内容、内在逻辑等需具有相关性
高级别替代低级别、高学分替代低学分、原课程停开等
其中个性化平台相当于以前的F任选课,多修学分可作为个性化平台课程直接认定,不需要办理课程替代
3、替代原因
在符合课程替代原则条件下选择:①转专业、②原课程停开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