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工作情况报告宣威市自 XX 年 4 月实施《宣威市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民生诉求“大下访”,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使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就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化解
一、“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执行情况(一)基本做法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
市级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下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政法委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督查室、矛盾纠纷受理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调解工作室、行政调解工作室、检察院工作室、公安局工作室等 7 个工作室在相关单位,各单位不增加人员编制,调剂原在职公务员承担相应事务,结合职能发挥各自调解优势,加强组织协调实现联动、对接
各乡成立调解工作委员会并下设调解中心,与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等机构合署办公,人员分别由相关站所人员组成,不增加编制
村级建调解室,由专职治保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负责日常工作
村民小组设调解员、信息员
二是整合软件资源,实现“联动、对接”
为保证各级各部门权责明晰,协同作战,全市统一实施“领导值班接待制度、调处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听证对话制度、归口管理制度、部门联动联调制度、信息通报共享制度、限期办结制度、定期回访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维稳风险评估制度、考核奖惩激励制度、调解员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十九项工作制度
市乡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分类调解——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统一考核奖惩”的工作流程开展调解工作
工作制度的健全和工作流程的规范保障了信息畅通、协调有力、高效运转
三是整合财力资源,建立激励机制
自 XX 年起,市级整合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