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 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 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 技能等级(职等) 每级晋升时间间隔 高 级 技 师 24 个月 技 师 24 个月 高级工 12 个月 中级工 6 个月 初级工 6 个月 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 1 级向 2 级晋升至少需间隔 6 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 4.1.1 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 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 12 小时以上。 4.1.4 持 有 所属 部门 推 荐 书 。 4.2 中级工 4.2.1 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 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 以上。 4.2.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 以上,并没 有 违 反 公司规章 制度 ,表现良 好的。 4.2.4 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 24 小时以上。 4.2.5 持 有 所属 部门 推 荐 书 。 4.3 高级工 4.3.1 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 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4.3.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 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 小时以上。 4.3.5 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 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 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 4.4.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4.4 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96 小时以上。 4.4.5 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6 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公司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