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9、限界是限定车辆运行及轨道周围构筑物超越的轮廓线。 90、 一切建筑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地铁的建筑限界;地铁设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任何车辆运行时均不得超出车辆限界。 126、线路分为正线、辅助线和车场线。 1、正线是指载客列车运营的贯通线路; 2、辅助线包括联络线、渡线、折返线、车辆基地出入线、停车线、安全线等; 3、车场线包括试车线、库线、回转线、牵出线、材料线等。 127、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标准状态。区间线路平纵断面变动时,须经运营公司批准。 2、新建线路正线最小曲线半径300m,困难地段最小曲线半径250m,车场最小曲线半径150m。 3、 新建线路正线纵断面最大坡度30‰;车辆基地出入线最大坡度30‰,困难地段最大坡度35‰。 4、机场线线路纵断面:正线最大坡度34‰,联络线最大坡度34‰; 132、轨道由道床、轨枕、钢轨、钢轨连接零件、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防爬设备及附属设备等组成。 133、 轨距是钢轨头部踏面下16mm 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最大轨距不得大于 1456mm。 1、直线地段标准轨距为1435mm。 2、道岔地段轨距应按道岔标准图规定执行。 3、曲线地段轨距加宽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号线、2 号线、13 号线、八通线曲线轨距加宽按表1 规定执行。 表 1 曲线轨距加宽标准 曲线半径(m ) 轨距加宽(m m ) R≥ 250 0 250>R≥ 195 5 195>R≥ 150 10 R<150 15 5 号线、10 号线、8 号线、15 号线、房山线、亦庄线、昌平线和新建线曲线轨距加宽按表2规定执行。 表 2 曲线轨距加宽标准 曲线半径(m ) 轨距加宽值(m m ) 200 以上 0 200≥ R>150 5 150≥ R>100 10 允许地面铁路机车、车辆进入的线路,曲线轨距加宽按表3 规定执行。 表 3 曲线轨距加宽标准 曲线半径(m ) 轨距加宽(m m ) R≥ 350 0 350>R≥ 300 5 R<300 15 2 134、既有运营线钢轨类型按既有设计图纸执行。新建正线及辅助线采用的钢轨不得低于60kg/m 钢轨,车场线采用的钢轨不得低于50kg/m。 139、 钢轨伸缩调节器分单向和双向两种,由尖轨和基本轨组成,尖轨与基本轨要保持密贴,缝隙不得大于1mm,且经常保持尖轨对基本轨伸缩滑动的灵活;尖轨与道岔钢轨连接采用冻结或焊接;在设计锁定轨温下铺设时,预留伸缩量为500mm。 146、接触轨系统轨距是指接触轨中心距相邻走行轨内侧的最小水平距离,标准为7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