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底部框架、内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内 容 概 要 内容概要 本章简述了:底层框架房屋和内框架房屋抗震设计的“限制性措施”“计算保证措施”及“构造措施”,并用插图、表格及公式相应内容进行解释和图解。 概念和定义 砌体结构 由砌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 底层构架房屋 指定层或底部两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上部几层为砌体墙承重的多层房屋 内框架房屋 指外围为砌体墙承重,内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多层房屋 抗 震 措 施 第一节 限制性措施 通过限制该种结构形成的适用范围(总高度和层数)以保证结构在地震作用下不发生破坏。 第四节 构造性措施 不管某种结构是否满足计算要求,都按照规定在结构中设置抗震构件(圈梁、构造柱、芯柱等)及其它抗震措施。 第五节 计算保证措施 通过结构计算,配置结构构件,来满足在地震作用下,结构能够抵抗包括地震在内的作用。 第一节 限制性措施 7-1-1. 层数和总高度的限制 底层框架和内框架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7.1 .1 的规定。 7-1-2. 层高限制 7-1-3. 抗震墙最大间距限制 一般情况下,房屋抗震墙的最大间距不应超过表7.1.2 规定。 7-1-4. 房屋中砌体墙数的房部尺寸限制 7-1-4-1. 一般情况下,底层框架结构和多排柱内框架房屋中的砌体墙段,其局部尺寸不应超过表7.1.3 的规定。 7-1-4-2. 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外墙洞口和窗间墙。 1. 层内框架砖房的纵向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1.5m ; 2. 适当控制外纵墙的开洞率,并使所有窗间墙尽量等宽; 3. 采取一开间一个大窗洞取代一开间两个小窗洞; 4. 9 度或抗震承载力不足时,可沿窗间墙全高每隔500 ㎜左右设置一层厚35 ㎜—60 ㎜、内配 2ф 8或 2ф 10钢筋的混凝土带或砂浆带(图7.1.1),或沿墙高每隔250㎜配置2ф 6钢筋。见图 7.1.2 5. 条件许可时,适当布置一些内纵墙。 表7.1. 1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房屋类别 最小墙厚 度(mm) 烈 度 6 7 8 9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底部框架-抗震墙多排柱内框架 240 240 22 16 7 5 22 16 7 5 19 13 6 4 — — — — 注:1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项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 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