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底部框架、内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内 容 概 要 内容概要 本章简述了:底层框架房屋和内框架房屋抗震设计的“限制性措施”“计算保证措施”及“构造措施”,并用插图、表格及公式相应内容进行解释和图解
概念和定义 砌体结构 由砌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 底层构架房屋 指定层或底部两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上部几层为砌体墙承重的多层房屋 内框架房屋 指外围为砌体墙承重,内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多层房屋 抗 震 措 施 第一节 限制性措施 通过限制该种结构形成的适用范围(总高度和层数)以保证结构在地震作用下不发生破坏
第四节 构造性措施 不管某种结构是否满足计算要求,都按照规定在结构中设置抗震构件(圈梁、构造柱、芯柱等)及其它抗震措施
第五节 计算保证措施 通过结构计算,配置结构构件,来满足在地震作用下,结构能够抵抗包括地震在内的作用
第一节 限制性措施 7-1-1
层数和总高度的限制 底层框架和内框架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制: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7
层高限制 7-1-3
抗震墙最大间距限制 一般情况下,房屋抗震墙的最大间距不应超过表7
房屋中砌体墙数的房部尺寸限制 7-1-4-1
一般情况下,底层框架结构和多排柱内框架房屋中的砌体墙段,其局部尺寸不应超过表7
7-1-4-2
多排柱内框架房屋的外墙洞口和窗间墙
层内框架砖房的纵向窗间墙宽度,不应小于1
5m ; 2
适当控制外纵墙的开洞率,并使所有窗间墙尽量等宽; 3
采取一开间一个大窗洞取代一开间两个小窗洞; 4
9 度或抗震承载力不足时,可沿窗间墙全高每隔500 ㎜左右设置一层厚35 ㎜—60 ㎜、内配 2ф 8或 2ф 10钢筋的混凝土带或砂浆带(图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