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房屋抗震加固方法1、当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实行下 列抗震对策:1)当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超过规定的高度而层数不超 过规定的限值时,应实行高于一般房屋的承载力且加强墙体约束的 有效措施。2)当现有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改变结构 体系或减少层数;乙类设防的房屋,也可改变用途按丙类设防使 用,并满足丙类设防的层数限值要求;当采纳改变结构体系的方案 时,应在两个方向均匀增设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新增的 混凝土墙应计入竖向压应力滞后的影响并宜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 用。3)当丙类设防且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超出规定限值 1 层 和 3m以内时,应提高墙体承载力且新增构造柱、圈梁等应达到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法律规范》GB511 对横墙较少房屋不减少 层数和高度的相关要求。4)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层数或高宽比超过设防烈度的规 定限值,但未超过比设防烈度低一度的规定限值时,可实行隔震加 固措施,具体加固方法按本导则第十章执行。5)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或层数超过《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23规定的抗震横墙较少或很少的房屋的总高度或层数时,可 增设抗震横墙减小横墙间距。2、砌体房屋抗震承载力不符合要求时,可采纳下列加固方法:1)拆砌或增设抗震墙:对局部的强度过低或严重破坏的原墙 体可实行拆除重砌的办法,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结构材料宜采纳与 原结构相同的砖或砌块,也可采纳现浇钢筋混凝土;拆除时,应采 取可靠的支撑和防护措施。2)修补和灌浆:对已开裂的墙体,可采纳压力灌浆修补,对 砌筑砂浆饱满度差且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偏低的墙体,可用满墙灌浆 加固。修补后墙体的刚度和抗震能力,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计 算;满墙灌浆加固后的墙体,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计 算。3)面层或板墙加固: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纳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 板墙加固。4)外加柱加固: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加 固,外加柱应与圈梁、拉杆连成整体,或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 盖可靠连接。5)包角或镶边加固:在柱、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 混凝土包角或镶边;柱、墙垛还可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6)支撑或支架加固:对刚度差的房屋,可增设型钢或钢筋混 凝土支撑或支架加固。7)隔震加固:在房屋基础设置隔震层,减小房屋的地震反应。8)高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