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流程 1 、汽车进入指定的回收区域 2 、检查手续。包括行车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车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车主(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联系方式、确认是否营运车辆,询问车主车辆状态是否正常 3 、核查车辆。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完整,五大总成及其他部件不能缺少,否则不收;其次核查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若有一项不否则不予回收(车架号、发动机号必须是凹下去的钢印号) 4 、缺件登记。缺失行车证、登记证书、号牌必须有登报声明作废手续(2 0 1 5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行),并就缺件情况和车主协商一致 5 、车辆编号,并在随车手续中标明 6 、车身照相(照片必须显示车辆编号及车牌号)、车架号照相(需显示车辆编号) 7 、卸车牌,随同车辆一同入库 8 、开入库单。将入库单三联交车主 9 、整理汽车资料,按编号装订,并登记台账 1 0 、将复印件与所有报废汽车资料交予录入人员,填写手续移交登记表 开具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流程 1、接收报废车辆资料 ① 报废汽车验收入库单(第二联) ② 行车证原件、复印件(信息单、原件声明作废的报纸) ③ 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信息单、原件声明作废的报纸) ④ 车牌(2 块)(声明作废的报纸) ⑤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电话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电话 2、录入系统车辆信息,打印回收证明 ① 输入汽车回收信息,打印回收证明(共 6 联) ② 各联标注台账编号;1、4、6 联分别分开,2、3、5 联合订 ③ 整理注销资料(行车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注销申请表、回收证明第 4 联,需监销车辆要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移交注销人员签字 3、接收、发放注销证明 ① 接收清点移交注销证明份数签字,录入注销时间 ② 注销证明与回收证明2、3、5 联合订,发往各网点负责人(或车主)签字 4、整理档案 ① 复印回收证明第 1 联,与入库单及报废汽车信息资料装入档案 ② 整理回收证明1、6 联,按编号每 20 份装订一本并打印目录 财务科结算流程 1 、支付现金时: ① 如各网点统一结算时,必须提供个人领款签字表,同时附报废汽车入库单(第四联),如缺一样财务科拒绝付款 ② 如本人(个人)当日领款时,拿报废汽车入库单(第四联)到财务科签字领取 2 、支付转账时: ① 提供单位(或个...